上海近日發布的最新《留學生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從本月開始實施,給了很多人希望——落戶比以前更方便了!
取消了留學人員首份工作需要在上海的要求,只需要留學人員回國后2年內來上海并持續在上海工作,與上海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定在上海市繳納社保和個稅即可。
以下信息均供參考,具體情況請按中國留學網、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單位公布消息為準。
學歷需求
① 海(境)外博士:院校不限,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②海(境)外碩士
A 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行),海外畢業院校不限
B 國內“非雙一流”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碩士學位
C 或在國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③海(境)外學士: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注意:本款第2、3項所指國(境)外學士學位,不含國內大專起點本科、有關國家高等教育文憑(HND)、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
*本科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2年;*碩士階段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國內計劃外招生的合作辦學及轉學分等形式);*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學歷學位和國(境)外學位。
④訪問、進修學者
A 國內碩士以上,赴國(境)外高?;蚩蒲袡C構進修、做訪問學者時長滿1年(365天)
B 獲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高?;蚩蒲袡C構進修、做訪問學者時長滿1年(365天)
⑤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
工作需滿足
需對照學歷要求,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同時應符合下列條件
★1 留學人員應在回國后2年內來本市并持續在本市工作,與本市相關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按規定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個人所得稅(符合下述第四條第一款條件的除外)。
★ 2 A 符合條件1-4時: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上海市統計局:上海2019年平均工資為9580元)
B 符合條件5時: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1.5倍(9580*1.5=14370元),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期限及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原則上由系統自動比對;未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而補繳的、繳費單位與簽訂合同單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實際用人單位等第三方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予認可。
★3 留學回國人員應為單位緊缺急需并發揮重要作用、需長期使用的人才,與單位依法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派遣人員原則上不屬于申辦范圍。
★4 公司單位需滿足:
A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用人自主權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合伙制企業(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
B 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信譽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經營、依法納稅、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非企業法人分支機構其上級法人注冊資金應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
★5 需過公司試用期,方可申請。建議:談Offer時就要把落戶的需求和HR確認,盡量不要等到入職之后才發現公司不配合落戶哦~此外,申請的提出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須由單位提出申請。
★6 A 自網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個月及以上(之前是6個月)
B 工作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之前是1年及以上)
激勵條件
該類全職來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辦落戶
#1
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國際知名科研機構等擔任相當于副教授、副研究員及以上職務,在世界500強知名企業、跨國公司等擔任高級管理、技術、科研職務或者經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高層次人才的留學人員以及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的人員等
#2
納入“上??萍紕撔侣殬I清單”的用人單位,本市重點產業、重點區域和基礎研究領域等用人單位引進的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獲得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等緊缺急需專業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留學人員,全職來本市工作并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
#3
擁有專利、科研成果、專有技術等來本市創辦留學人員企業的負責人、團隊核心成員(一般累計不超過3人),企業正常運營、招用至少1名員工(不含企業負責人本人),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后可申辦落戶。
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50萬元人民幣(實繳),留學人員企業負責人為第一大股東(不含股份轉讓、后期資金注入),個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因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須由單位提出申請。
申請單位通過本市“一網通辦”系統向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等電子文檔。
提交的材料
★1 單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①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書。如申請單位為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供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或登記證書及上級法人的授權書。
②單位經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
③《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
④申請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或聘用合同
⑤人事檔案核實情況表及相關材料復印件。如檔案為非本單位保管的,由在滬檔案保管單位提供。
其中,第1項材料僅需單位首次申請(注冊)時提供。
★2 單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來本市創辦留學人員企業的留學回國人員及團隊核心成員,單位另需提交:
①.企業驗資報告。
②.企業最近連續6個月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或企業所得稅稅單。
③.企業最近連續6個月為至少1名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憑證。
④.企業章程及相關決議。
其中,第4項材料僅需團隊核心成員申報時提供
★3 個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①.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網上就能辦理)、國(境)外學位證書及成績單。如為進修人員的,提供國(境)外進修材料和國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②.出國留學前國內獲得的相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如出國前系在職人員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材料。
③.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
④.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如留學期間戶籍已注銷的,提供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材料。
⑤.符合激勵條件的,需補充提交相應材料。
★4 個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補充提交以下材料
①.落非社區公共戶的,提供在滬落戶地址材料。落戶本人在滬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權證;落戶在滬直系親屬房屋的,提供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和產權人共同簽署的同意入戶意見書;落戶單位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管理單位的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同意入戶意見書。
②.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書;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等。
③.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證及符合國家和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個人承諾。
本實施細則所需材料中,能夠通過數據共享或網上核驗的材料及能夠通過電子證照庫調取的證照,無需重復提交。
申辦流程
#01
申請單位通過本市“一網通辦”系統向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申請,上傳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等電子文檔。
#02
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一網通辦”系統收到申請后,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門告知申請單位補齊或重新上傳相關材料;
對材料齊全有效的,進入人事檔案核實階段。
核實通過后,申請單位向受理部門遞交書面材料進行現場受理,受理部門核驗原件、根據實際留存原件或復印件。
受理部門在現場受理后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
#03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定對初審通過的材料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04
審核通過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數據共享方式,將人員信息發送至公安部門,并通過“一網通辦”系統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請單位。
審核不通過及審核過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通過上述形式告知申請單位審核不通過或退回的結果及理由。
#05
審核通過的人員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家屬隨遷
條件
符合落戶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其配偶(須在留學人員學成回國前與其結婚,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和16周歲及以下或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屬隨遷范圍。
■申請人配偶需隨遷的,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配偶暫未回國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待回國后再申請補辦落戶手續。
■申請人子女需隨遷的,如子女在國內出生,須在父(母)原戶籍地辦理出生登記落戶后一并提出。
■如子女在國外出生,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暫未回國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待回國后再申請補辦落戶手續。